籃球幾次犯規下場,NBA與FIBA犯規規則的差異與影響
籃球幾次犯規下場,NBA與FIBA犯規規則的差異與影響

技術犯規:是指所有(不包括與對方隊員接觸)的隊員犯規。隊員不得漠視裁判員的勸告或運用不正當的行為。當有隊員犯規后,裁判會作出一個手掌與另一個手掌交叉成T形,并舉過頭頂的動作來示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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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BA 規定犯規 6 次必須離場,與 FIBA 國際賽場的每人每場比賽最多 5 次犯規不同。在 NBA 比賽中,若連續吃到 2 次技術犯規,球員也會被裁判要求離場。此外,1 次二級惡意犯規或 2 次一級惡意犯規,也會導致球員被直接驅逐出場,嚴重者賽后還可能遭受 NBA 官方的進一步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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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BA 與 FIBA 犯規離場次數不同的原因在于,NBA 每場常規比賽時間為 48 分鐘,而 FIBA 每場比賽則為 40 分鐘。基本上,無論是 FIBA 還是 NBA,每個人的普通犯規被允許的頻次都是 8 分鐘一次。
與足球運動類似,籃球運動和足球運動都非常鼓勵身體對抗,所以比賽中犯規難以避免。然而與足球運動不同的是,籃球運動更多地依靠手作為核心來進行身體對抗。籃球運動自 1891 年由詹姆斯·奈·史密斯發明后逐漸發展至今,犯規判罰規則也日益完善。NBA 聯盟的裁判整體水平尚可,但在一些特定比賽場次的判罰仍不盡人意,因而時常在賽后引發爭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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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BA 比賽中的犯規包括普通犯規(包括防守犯規和進攻犯規)、技術犯規和惡意犯規(一級惡意犯規和二級惡意犯規)。普通犯規不僅會送給對手罰球或交換球權,還會對球員進行累計,若累計達到 6 次,該球員就會被罰下,本場無法再登場。
當然,技術犯規和惡意犯規則屬于性質更為惡劣的處罰,也是為了保護球員乃至教練員。